当前位置:首页 > 怀孕手册 > 分娩 > 分娩方式

药物流产须在医生监护下使用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www.redbaby.com.cn    2006年2月15日    来源:
药物流产是近年来广泛应用的方法,可以使妇女避免人流的痛苦,但药物流产存在出血时间长、失败等问题,为此必须在医院医生的监护下使用。

  1.药物流产的选择对象:月经停止45—49天,40岁以下的早孕女性;无肝炎、肾炎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支气管哮喘、青光眼等疾病;尤其适用于吸宫手术困难或高危病例,如子宫畸形、剖腹产再孕等。

  2.药物流产的优点:避免了人流手术引起的人流综合征、宫颈以及子宫损伤、术后粘连、减少子宫内膜异位症的发生。

  3.药物流产的缺点:失败率为5%—10%,流产失败或不全流产,部分病人出血时间较长,出血较多时仍需要刮宫,并需要严格管理、定期随访。服药后2周以及40天时随访1次。

  4.服药方法以及时间:首次服药(米非司酮)总量为150 ug,二次服药(米索)总量为600ug。二次服药后必须在医院观察6小时左右,直到排出胎囊、并由医生确认完整、检查血压、脉搏以及阴道出血情况后方可离开医院,并尊医嘱到医院复查。

  发表评论】 【收藏此页】 【 】 【打印

  发表评论 〖查看最新评论〗

请您注意:
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
·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
·您在本网的留言,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
·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
呢称: 匿名